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,守正创新,深化改革,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语言发展规划,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新乡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如下:
主 任:孙功奇 王孝俊
副主任:高 炜 宋 伟 鲍晋选 韩 辉 杨 钧 张银堂 陈磊山 赵伟杰
委 员:党委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校团委、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研究生处、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办公室、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。
新乡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设工作人员若干名。新乡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“语委办”)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(简称“语委”)的日常办公机构,具体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宋 伟(兼)
副 主 任:高雪霞(兼)